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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编制大纲专家咨询会顺利召开
2022-07-01

2022年6月28日下午,上海建科集团承担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以下简称为“《导则》”)编制大纲专家咨询会顺利召开。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管理总站站长马燕、科长吴晓宇,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规建部副部长杨文敏,上海市住建委标定处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上海建科集团副总裁江燕,集团下属建科院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杨建荣作为主编单位代表参会。会议邀请上海市勘察设计标委会总工许丽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主任张跃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任郭丽、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副主任刘继朝、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郭茹等五位专家组成了咨询专家组。


江燕代表主编单位致辞,对出席会议的与会专家和领导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上海建科集团自加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发者联盟后,积极参与长三角绿色低碳建设项目,本次导则编制也是上海建科集团面向长三角绿色低碳发展的一次创新尝试。建科院副总工安宇代表编制组对《导则》的编制背景、工作基础、编制大纲和工作计划进行了介绍。专家组一致认为《导则》编制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充分肯定了《导则》前期研究基础和框架大纲内容,并就《导则》发布机制、区域特色体现、指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杨建荣对专家组和管理部门表达感谢,并表示在后续《导则》编制过程中将持续加强与管理单位、专家、参编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全面洞悉长三角绿色低碳发展需求,以专业创新的技术研究能力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效高质量完成《导则》编制任务。



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是我国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实践的重大举措和空间载体。示范区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2413 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 平方公里)。


为了更好地落实示范区生态绿色的核心要义,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深化推进区域协同建设,2021年底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管理总站委托,上海建科集团作为主编单位牵头启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导则》紧扣“绿色”和“低碳”两大主线,面向示范区规划、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聚焦协同规划布局、江南水乡环境、低碳能源利用、品质绿色建筑、便捷交通出行、韧性基础设施、高效智慧运行、低碳人文管理等八大维度,提出建设指标和技术指引,为示范区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支持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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